13343867088
河南欣成律师告诉您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有哪些

河南欣成律师告诉您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有哪些

价 格: ¥100元/件
优惠价: 暂无优惠
促销活动:

暂无促销活动

起购数量: ≥1
当前库存: 1000
发货地区: 河南省   郑州市
支付方式: 仅支持货到付款
配送支持: 24小时内发货
浏览量: 5
最近更新: 2017/9/7 15:44:13
李主任
13343867088
联系我时,请告诉我是在行业信息网上看到的,可能会有优惠哦!
卖家承诺 七天无理由退换
产品详情
产品参数
评 价
联系我们
温馨提示:网上购物可能存在风险,价格过低、内容中只留手机号码、无实体地址或需要预付款 等情况均要谨慎!
  • 河南:专业
河南欣成律师告诉您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有哪些
关键词: 夫妻,共同财产
河南欣成律师告诉您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有哪些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到底什么样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

《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一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第十四条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五条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十三条 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缴付养老保险费,离婚时一方主张将养老金账户中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实际缴付部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咨询电话:17737512579咨询QQ:3317803691微信:15637151222

河南欣成律师事务所主要业务!

河南要账公司,郑州要账公司,郑州清债公司。河南清债公司,河南公司,郑州公司,河南商务调查,郑州商务调查,河南婚姻调查,郑州婚姻调查,定位找人。河南工程款纠纷,郑州工程款纠纷

河南律师事务所,郑州律师

河南刑事律师,河南民事律师

郑州刑事律师,郑州民事律师

河南婚姻律师,郑州婚姻律师

河南欣成律师事务所; 欢迎您随时咨询!

 

以上展示的是河南欣成律师事务所发布的【河南欣成律师告诉您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有哪些】相关文字及图片内容,主要包括河南欣成律师告诉您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有哪些生产厂家的价格、产地、厂家、图片等参数,还可以直接联系供应商询问价格! 【马上联系供应商】
河南欣成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
李主任

13343867088
  • 河南欣成律师事务所
  • 手机:
    13343867088
      联系我时,请告知来自行业信息网!
  • QQ:
    3317803691
  • 邮箱:
    3317803691@qq.com
  • 公司地址:河南郑州金水区经三路(12号、19号)河南郑州金水区经三路(12号、19号)经三路北环路南50
  • 公司主页: http://xinchenglvshi.cn.cnlinfo.net

看完信息留下您的评价吧:

*验证码:
看不请楚换一张

最新评论:

暂时没有符合条件的评论
  • 企业级别: 普通会员 8 年
  • 所属类别: 公司律师
  • 公司黄页: 点击进入企业黄页
  • 联系人: 李主任
  • 手 机: 13343867088
  • 固 话: 0371-88883129
  • 微信号: 15637151222

相关供应:

专业律师 商标异议答辩

相关供应分类:

律师供应心理咨询供应职业顾问供应投资顾问供应管理咨询供应房地产咨询供应人才市场供应规划供应预测,人才供应人才招聘供应留学,移民供应培训供应市场营销供应市场调查供应招聘供应
免责声明:以上文字及图片信息由河南欣成律师事务所自行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会员负责,行业信息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行业信息网不涉及用户间因交易而产生的法律关系及法律纠纷,纠纷由您自行协商解决。
友情提醒:本网站仅作为用户寻找交易对象,就货物和服务的交易进行协商,以及获取各类与贸易相关的服务信息的平台。为避免产生购买风险,建议您在购买相关产品前务必确认供应商资质及产品质量。以低价诱惑或要求您预付款的有可能是诈骗,请勿上当。由此引起的损失或纠纷本网不承担任何责任。 在线反馈 防骗知识
运营商:深圳市兴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粤ICP备:05039908
填写询盘表单
询盘产品:
产品链接:
http://www.cnlinfo.net/lvshi/110042427.htm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QQ:
微信:
*公司名称:
询盘说明:
关闭
您还没有登录,请登录后即可收藏!
关闭
账号:
密码:
关闭

  •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您现在选择匿名登录,请谨慎以事实文明留言评价,如果需要举报,请点击顶部右上角的“举报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