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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充电器属暴利产品
2006年12月26日9:06 来源:市场报 共有评论: 所属类别:消费
   

    

     2006年12月,中国信息产业部公布了“移动通信手持机充电器及接口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通信行业标准,这一标准在接口方面参照了通用串行总线(usb)类型接口规范,并将统一的连接接口设在充电器一侧。这一标准的实施将为公众解决不同手机需要不同充电器的问题,从而降低消费成本,减少电子废弃物污染。中新社发 吴芒子 摄

    针对信产部正式批准发布手机充电器及接口标准,有业内专家表示,目前手机充电器的运行规则属于手机厂商强迫消费者执行;并且,手机充电器成本最多10元,但售出价格一般五六十元,属于暴利产品。这些都使得手机充电器标准更应成为强制性标准,由主管部门强制执行。

    近日,备受社会各界和消费者关注的手机充电器及其接口标准日前正式获得信息产业部批准发布,该标准规定,消费者在更换手机时不必再次购买充电器,同一个充电器可以为不同型号的手机充电;并且,消费者将可使用电脑给手机充电,而不用在带电脑的同时携带充电器。

    有业内专家同时表示,除了对消费者有利外,该标准的出台同时也有利于降低手机价格。其透露,手机充电器成本其实仅有七八元,最多10元,但如果单独买一个充电器,售出价格一般五六十元,低档的充电器也要30元。

    按照中国每年有1亿用户更换手机来计算,每年将新增1亿个充电器,若按每个充电器10元人民币计算,一年所产生的生产成本为1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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