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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央企将成国资监管重点
2007年11月10日9:45 来源:广州新闻 共有评论: 所属类别:企业
   

 11月8日,国资委副主任李伟在北京表示,继续鼓励符合条件的中央企业,按照市场化的原则选择适当时机选择适当方式实现整体上市,但并不是所有央企都要整体上市。

  当日,中国证监会与国资委在北京共同举办了“央企控股上市公司规范与发展大会”。 李伟在会上指出,国资委鼓励中央企业进一步利用资产创新手段,进一步推动国有资产向优势行业和企业集中。鼓励央企根据公司内部主业板块实际,在现有业务整合基础上,实现单一板块和分板块上市,按板块类型分别实现整体上市。

  李伟强调,未来国资监管的重点将向央企上市公司转移。针对当前部分央企上市公司在涉及股份转让、改制上市、重大资产重组等相关工作存在信息披露不规范、程序意识和保密意识不强等一系列问题,李伟表示,国资委将抓紧研究制定国有股股东行为规范文件,确保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行为依法合规进行。

  此外,还将在对国有股东账户进行核查和标识管理的基础上,研究建立国有股东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的动态监测体系,建立起对国有股东所持上市公司股份“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为一体的动态监管体系。

  李伟同时指出,国有股转让必须以二级市场为基础进行定价,不能以每股净资产为基础进行一对一的协议定价。

  此前在10月17日,国资委断然否决市场“30家中央企业将整体上市”的传言。据介绍,国务院国资委成立以来,根据国务院的要求,加快推进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工作,目前已有23户中央企业实现了主营业务整体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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