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9月,深圳市罗湖区经济理论发展研讨会如期召开。由深圳市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罗湖区政协委员、农业银行深圳分行处长谭伟男递交的《罗湖金融中心建设的障碍分析与对策》的论文引起了与会代表的强烈反响和市领导的高度重视。该报告围绕将蔡屋围打造成深圳的金融中心提出了具体的建议,毫无疑问,作为一位留日法学博士及长期在金融界从事法学研究和具体管理工作的谭伟男,其理论研究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罗湖金融中心建设的障碍分析与对策》一文,从罗湖金融中心的框架和地位,分析了新形势下罗湖金融中心所面临的挑战,进而提出了加快罗湖金融中心发展的政策性建议。谭伟男认为,金融中心建设应选择政府推动模式,从充分利用国家的CEPA政策到将金融中心金融安全建设提升到立法的高度,从鼓励新的金融市场或金融业务取得创新优势到出台优惠政策、加快蔡屋围金融中心区的改造,以及用足深圳市政府与香港政府签署的“1+8协议”及“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机制……一个高水准、现代化、国际化的金融中心区的规划已跃然纸上。
2007年4月的一天上午,在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分行大厦的办公楼,在他即将赴京开会的间隙,我们采访了农行法律与合规部总经理谭伟男总经理,听这位留学博士讲述了他精彩的法学之路。
爱国留学生的法理思维
谭伟男,1963年出生于湖南耒阳市。作为文革结束后的这几届大学生,谭伟男是幸运的。他的人生道路基本上一帆风顺:大学顺利毕业,以优异的成绩在湘潭大学法律系任教,然后经选拔由国家教委公派到日本留学。对于本科学日语的谭伟男来说,出国留学,特别是到日本留学对他来说基本上没有什么障碍。
上世纪80年代中期到90年代初,日本正处于泡沫经济时代,股价奇高,房地产暴涨。从中国大陆到日本,老实说,对于一个留学生来说,两国在经济方面的反差还是比较大的。在当时的情况下,部分同学都趁机去赚钱,但谭伟男不为所动。当我们问及原因时,谭伟男说:“我比较传统,作为国家公派留学生,我觉得学好知识才不辜负国家的培养。”的确,在谭伟男心里,母亲的教诲始终牢记在他心底,那就是“好好读书,报效祖国”。在异国的日子里,孤独、寂寞是一个留学生所要体验的一个基本的生活状态。正是在这种状况下,他的个人能力得到了全面锻炼。谭伟男坦言,他的毅力就是在那一段时光磨砺出来的。
留学的日子是辛苦的,谭伟男除了将全部的精力投入到学习和研究中外,还利用节假日勤工俭学,并踊跃参加日本民间的文化活动,考察日本法制环境下的民俗文化。在日本,各个城市都有自己的文化节日,相关组织经常会组织一些“亲善”活动,如利用当地的土特产制作工艺品参展、举办留学生演讲交流会等。在这类活动中,谭伟男的演讲和艺术才能得到了充分的展现,他多次在演讲和工艺制作展览中获得一等奖、二等奖等奖项。成为留学生中备受注目的人物。
在当时的日本,右翼分子在钓鱼岛问题上不断制造事端。我国政府均通过外交途径向日方提出了严正交涉,作为一位法学研究者,远在东瀛本土的谭伟男非常关心事态的发展。那些时候,他经常留意并研究日本本土的新闻媒体以及学界对钓鱼岛主权归属的报道和研究,他发现日本媒体或学术界对钓鱼岛(日本称之为“尖阁群岛”,台湾则称之为“钓鱼台列岛”)的研究均是从政治的角度进行讨论。作为一位法学研究者,谭伟男敏感的意识到,只有从法理的角度对钓鱼岛的归属问题进行研究,才能澄清视听。他搜集了大量报刊的言论,在图书馆查阅了大量的史料,又借回国探亲的契机,在国内查阅并研究了国内最新披露的资料,参阅了国内专家研究的最新成果,撰写了《关于南沙群岛及钓鱼岛归属权问题的研究》,发表在日本本土刊物《法学论集》上。
谭伟男的研究文章在日本报刊的公开发表,不单是对日本右翼分子言论的重重一击,更加体现了一位爱国学者运用现代法学理念对国际纠纷所做出的公正而又理性的研究。其意义无疑是深远的。
日本西南学院大学建校以来第一位文科博士学位的获得者
1991年,谭伟男获得日本鹿儿岛大学法学硕士学位,同年,他考入日本西南学院大学攻读博士。1994年,谭伟男获得日本西南学院大学博士学位,至1996年前,他在日本西南学院大学做博士后,研究跨国公司法。
谭伟男对当时获得博士学位的往事记忆尤深,因为谭伟男是日本西南学院大学建校以来第一位获得社会科学博士的学生,且是一位外国留学生;关于是否将该校的第一位社会科学博士学位授予外国人,日本相关专家争论不休,“博士事件”在日本当地媒体引起巨大的反响。
在日本教育界,对于学位的授予有一套独特的方案。因为日本大学对学术的评定标准多采用实证主义的方法,故理、工、医、农的学位认定比较容易,因为理、工、医、农的学位认证有一个规范的标准,但文科学位却无法拿一个可以量化的标准。在谭伟男就读的日本西南学院大学,文科博士学位当时还是一个空白,很多朋友劝谭伟男不要再读博士了,不如早点去挣钱。因为读了博士却拿不到博士学位,这对于一个留学生来说,可能还不仅仅是一个学术水平认定的问题,谭伟男当时的压力可想而知。像其他留学生一样去挣钱,具有良好国内关系的谭伟男自然可以达到迅速致富的目标。在“一百万大于博士,还是博士大于一百万”这个问题上,谭伟男毫不犹豫的选择了后者。他没有忘记自己留学的目的,学成回国,为祖国的法制建设出力。
这一年,临近博士毕业的时间越来越近了,谭伟男将自己的博士论文按照导师韩国著名学者朴春浩教授的指示送给校学术委员会的相关专家审阅,通过一轮轮专家的审读和讨论,谭伟男完全符合授予博士学位的标准。但关键的问题是,西南学院大学建校100年还没有授予一个文科博士学位。如果现在要打破这个惯例,那么100年来破天荒的第一位博士学位在该校无疑具有划时代意义,即是授予博士学位是不是给一个外国人,成了问题的焦点。在授与不授之间,朴春浩教授坚持自己的观点,认为学术的标准体现在其水准和价值,是不分国界的。朴春浩教授曾任韩国高丽大学博士生导师,曾在英美讲学,并任美国哈佛大学教授,在国际法学界拥有崇高的威望。但日本学术界对于国籍差异长期形成的保守观念,还是将谭伟男博士学位授予的问题搁置下来了。这一年夏天,谭伟男因父亲身体不好的缘由回国探亲。当谭伟男处理完国内的事务重返日本时,情况发出了戏剧性的变化。此时他的导师朴春浩教授当选联合国海洋法官,成为世界级的法律专家。用中国的话来说,就是“面子大了”,说话的分量也重了,此时搁置一年的博士学位授予问题再次被提上日程,博士学位评审委员会的教授早就对谭伟男的论文做过批注,对论文的水准也早已获得普遍认可,现在由世界级的专家出面,国籍问题也就不成其为问题了。于是上午答辩,下午授予博士学位,就这样,该校第一位法学博士学位诞生了。
编号为1号的西南学院大学100年来第一位法学博士学位授予的消息在日本引起了很大反响,日本《读卖新闻》对谭伟男进行了专题访问。谭伟男的名字成为日本西南学院大学文科博士学位的一个起点,亦将成为中日文化交流的见证被载入西南学院大学的历史中。
特区金融法规的制定者
1996年4月,在日本西南学院大学攻读完博士后的谭伟男从日本回国,在湘潭大学法学院任硕士生导师,从事法学研究与教学。同时并筹建法学博士点,担任指导老师。短短的数个月时间,谭伟男为湘潭大学硕士点申请和博士点的筹建做了大量建设性的工作。由于工作需要,谭伟男调往深圳,在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分行工作,从事金融债权管理工作,加入了深圳特区的金融法制的建设中。
在当时的深圳,金融行业一直是全国同行业的标兵,曾创造了100多个全国第一。但由于深圳特殊的历史原因,信用环境不尽人意,金融管理的漏洞给监管带来了很大压力。面对这种状况,为确保分行的金融安全,谭伟男利用深圳特区所具有立法权,结合深圳实际,为分行制订了一系列金融管理法规。
在不动产领域,谭伟男起草了银行业规范的房地产抵押制度、银行债权保护制度及信贷安全等制度。为有效控制银行信贷风险,在全国率先推行了金融信誉不良企业“黑名单”制度。“黑名单”制度的推行,极大的遏制了不良企业逃废债的风气。“黑名单”的认定由各商业银行行长联席会投票决定,进入“黑名单”的企业在各大银行将不可能得到融资支持。
由谭伟男发起并制订的黑名单制度和银行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了各大银行之间的信息沟通,这种通过制度约束建立起的资信体系,越来越发挥出其制度的威力,为减少以至杜绝银行不良贷款起到了巨大的作用,也为深圳优化投资环境做出了贡献。
在当时的情况下,深圳银行业经常出现银行坏帐现象,一批名存实亡的企业给银行信贷回笼带来很大困难。针对这种当时在全国范围内普遍存在的银行呆坏帐问题、破产清算问题,谭伟男与深圳政府相关部门沟通,多次召开联席会议,定期开展“百日会战”,极大的保护了各商业银行的利益。
为了普及银行法规,谭伟男主持编纂了大型金融法规《金融法规规章汇编》,对国内的金融制度、法律法规进行了全面系统的分类整理和编纂,成为深圳金融业一部全面、系统、权威的金融法书籍,对金融法规的普及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2001年,谭伟男调往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分行,任法律与合规部总经理,面对这个庞大的商业银行却呈现出的法律力量薄弱的局面,谭伟男将全部的精力投入到工作中去,为化解农行信贷风险殚精竭虑。通过全面的调查研究,他适时提出“有效发展”的观念,结合风险防范的主旨,对银行的内部制度进行了全面清理,规范了业务、合同、对外文书等文本资料,建立健全了行内的规章制度,在全行范围内执行授权制度及业务风险审查制度,开创了“依法合规,有效发展”的全新局面。为了有效解决业务部门业绩与风险的冲突,谭伟男定时召开内部办公会议,与各业务部门高级经理组成联席会议,通过会议及时防范风险,并使这种防范措施成为一种有效的制度,从源头制止了可能发生的金融风险。
2003年,在深圳大剧院,谭伟男在全系统开展了一次轰轰烈烈的“法律知识竞赛”活动,这次成功的普法活动,是全国首次举行的银行业普法活动,在全国造成了很大的影响。2004年,农业银行总行开始借鉴深圳经验在全国开展“法律知识竞赛” 活动,深圳分行获得华东赛区第一名,全国赛区第三名的战绩。
参政议政,为深圳建成国际化金融中心城市献计献策
谭伟男在深圳银行业法律工作之外,还兼任深圳市罗湖区政协委员、湘潭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仲裁员、深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2000年,在谭伟男的努力下,深圳成立了全国第一个仲裁委员会驻金融系统办事处,使仲裁机制和金融机构有机的结合起来。而作为专家咨询委员会的主要成员,谭伟男更加关注深圳发展,并从专业的角度为市政府献计献策。为政府领导的决策提供依据。
在2003年6月的深圳市罗湖区第二届委员会上,谭伟男委员提交的《关于在罗湖建立金融中心的战略与对策》全面分析了罗湖区作为深圳金融中心的历史、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他结合上海、纽约、伦敦、东京、香港等著名的金融中心,从美国的华尔街到香港的中环,从金融中心的聚焦效应以及金融种类、机构模式、辅射力等诸方面,结合罗湖建成区及其他诸方面的后发优势,如交通、环境、CEPA等多种因素,提出将蔡屋围建成深圳的金融中心的构想。
谭伟男的提案受到区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2005年12月,罗湖区正式启动了蔡屋围金融中心区改造工程,这项以人民银行为核心,西至红岭路、南至深南路、北至红宝路、东侧与公安局用地相邻,面积约14公顷的金融中心项目,完成后将新增18万平方米的甲级写字楼、星级酒店和15万平方米的高级公寓,进一步形成以人民银行为核心的金融城,而被媒体称之为深圳“华尔街”的蔡屋围金融中心,亦将再建深圳第一高楼。
的确,对于谭伟男来说,将自己的聪明才智贡献给社会是他一贯的追求。无论是负责金融债权或法律事务办公室,从银行监管一处,到法律合规部,他总是一如继往的将智慧倾注到工作中去。数年来,他所领导的部门已连续四年被总行、分行评为先进工作单位、分行青年文明号。2007年1月,谭伟男被总行授予“中国农业银行风险管理基础工程先进个人奖”,这是分行获得的唯一个人奖。荣誉和成绩在谭伟男看来只代表过去,我们从他淡定的交流中感受到他那种沉稳而又充满进取的内在力量,也许正是这种力量,使这位三湘才子从容而又坚毅的走过漫长的留学生涯,并在深圳书写了他充满理性与创意色彩的法学之路。
 |
|
谭伟男在埃及开罗尼罗河留影 |
 |
|
谭伟男在埃及狮身人面像留影 |
 |
|
谭伟男在非洲肯尼亚留影 |
 |
|
谭伟男在非洲大峡谷留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