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行业信息网--中国行业门户网站
 当前位置:行业信息 >商业                       资讯搜索:  
跨区域特许经营
2007年6月21日9:15 来源:中国证券报 共有评论: 所属类别:商业
   

  □本报记者 陈健健

  记者从中国连锁经营协会了解到,中国连锁经营协会已获准协助商务部开展跨区域经营的特许连锁企业的备案工作,首批将组织50家会员企业向商务部集体备案,并力争在年内完成大多数会员企业的备案任务。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已于今年5月1日实施,根据条例规定,从事特许经营的特许人必须在商务主管部门进行备案,商务部也于4月30日出台了《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管理办法》,对备案的具体工作做了详细的要求。

   商务部商业改革发展司与中国连锁经营协会联合发布的《2007中国特许经营发展报告》显示,截至2006年底,中国的特许体系数量超过2600个,加盟店近20万个,分别比上年增长13%和16%,为社会提供就业岗位超过300万个。业内专家表示,特许经营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不足,而要求特许经营企业备案,将有助于行业的去伪存真和健康发展。记者从国家商务部网站上看到,截至昨日,完成特许经营备案工作的企业统计数量暂时仍未零。

  中国连锁经营协会秘书长裴亮表示,协助商务部组织特许企业备案,是协会开展行业自律,为会员发展营造良好环境的有效途径,也是政府发挥行业组织优势,积极转变政府职能的集中体现。

  目前,中国连锁经营协会已经抽调工作人员,组成备案小组,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分期分批地组织会员企业及符合政策规定的非会员特许企业进行备案。首批将组织50家会员企业向商务部集体备案,并力争在年内完成大多数会员企业的备案任务。

发表评论】【推荐】【收藏】【】【打印
 
【郑重声明】中国行业信息网刊载此文不代表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投资或其他建议。转载需经中国行业信息网同意并注明出处。对于此类文章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不为其版权负责。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文章,请跟本站联系!
发表评论(非本网注册用户,请注册后发表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  注册

    
发表评论请遵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等违法信息!
注册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