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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企拒绝乙肝病毒携带者
2007年6月28日9:12 来源:中国青年报 共有评论: 所属类别:综合
   

  本报讯(记者周凯)我国的乙肝病毒携带者占总人口的10%,有1.2亿人之多,近年来,他们在就业中遭遇的不平等待遇受到了社会广泛的关注。6月26日,中国肝炎防治基金会发布了乙肝病毒携带者就业报告,该报告是根据中国肝炎防治基金会阳光科普志愿者对跨国企业在华机构进行的调查研究而完成的。研究发现,近八成外企明确宣称拒绝乙肝病毒携带者,96%的外企入职招聘要进行乙肝检测。

  据悉,该项调查涉及98家跨国公司在中国内陆的115家分公司或合资公司(外方控股)的人力资源部门,调查范围覆盖跨国企业比较集中的京津、沪杭、广东及部分沿海和内陆共11个大中城市。调查发现,77%的公司人力资源部明确宣称在招录员工时会拒绝乙肝病毒携带者。其中包括摩托罗拉、西门子、飞利浦、富士康、索尼、三星等知名公司。

  中国肝炎防治基金会秘书长苏崇鳌介绍, 卫生部文件明确阐述“乙肝病毒携带者在生活、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中不对周围人群和环境构成威胁,可以正常学习、就业和生活”。“企业拒绝乙肝携带者是没有科学道理的,是无知的表现。”苏崇鳌说。

  本次调查发现,外资企业在其本国招聘员工并不存在乙肝检测甚至歧视的现象。调查还发现,大多数公司拒绝接收乙肝病毒携带者的理由是担心携带者会通过日常工作接触将乙肝病毒传播给其他员工,带来危险,甚至有的人事代理服务机构在拒录乙肝病毒携带者时提示用人企业避免直接以“乙肝病毒携带”为拒录的理由,以回避舆论谴责和法律风险,而非引导外企消除乙肝歧视为乙肝病毒携带者提供平等就业的机会。

  虽然大多数跨国公司在其全球策略以及公司网站上都有针对健康不歧视声明,但在中国分公司的具体执行上未能有明确的落实手段和监督机制,另一方面,各公司体检并未参照2005年已经修订过的国家

公务员录取标准参照执行,而一些代理公司体检业务的卫生部门均有乙肝血清学检测项目,但并未针对检测项目主动征询专业权威机构,再加之我国保护乙肝携带者就业权的相关法规和法律尚不完善,导致企业在进行体检时结果往往选择拒绝乙肝病毒携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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