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中石化股份有限公司日前发布公告,该公司及其子公司扬子石化将向控股股东N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收购湛江东兴等五家炼油企业的股权及63座加油站经营权。此次收购交易总额约36.6亿元人民币,由中石化与扬子石化以其自有资金支付。中石化表示,收购的相关程序尚需获得国资委等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
根据议案,中石化将收购中石化集团公司所持有的湛江东兴石油企业有限公司75%的合同权益、杭州炼油厂100%国有产权、扬州石油化工厂59.47%的国有产权和63座加油站及服务区的经营权。扬子石化将收购集团公司持有的泰州石油化工总厂100%的国有产权及清江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100%的国有股权。
据悉,上述五家炼油企业从事原油加工和石化产品的生产业务,炼油能力合计为800万吨/年。截至2007年9月30日,五家炼油企业的总资产为84.7亿元,总负债63.5亿元,净资产21.3亿元。1至9月净利润为23.3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