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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拨电话“吸费”诈骗确实存在
2008年4月22日7:51 来源:CCTV 共有评论: 所属类别:通讯
   

 反诈骗专家:

  回拨电话“吸费”

  诈骗确实存在

  针对工业和信息化部相关负责人16日“高额吸费不大可能”的说法,北京市公安局刑侦总队反诈骗专家金警官17日向媒体透露:“工业和信息化部对65个吸费号码的回拨测试所得出的结论并不科学,‘高额吸费’诈骗确实存在。”

  金警官是北京市公安局刑侦总队的一名反诈骗专家,近年来一直从事网络诈骗、手机短信诈骗的案件侦破工作。金警官说,今年1月份和2月份,也就是春节前后一段时间里,北京市处在“吸费”诈骗的高峰期。刑侦总队接到过多起市民报案。回拨的电话不是被转接到国外,就是被转接到声讯台,从而被收取高额话费。据目前掌握的情况看,后付费电话,机主回拨后,通常要支付200元左右的话费;充值卡付费,机主已存的话费将全部被“吸”走。一名警察在调查此类案件过程中,就被“吸”走200元。

  据推测,电话吸费诈骗的嫌疑人团伙和窝点集中在南方一些城市,非法号码大多以“15”开头居多。此类诈骗报案在2月以后大幅减少。(北晨)

  移动消费者被“响一声”电话敲诈应是不争的事实,只要到公众中进行调查,只要到媒体报道过的有名有姓的人当中去落实,就能水落石出。

  移动公司作为国有企业,不仅仅只是追求利润的最大化,更应该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如果对骗子公司睁一眼闭一眼,或者只要能给部门带来利润,什么钱都敢赚,就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如果对消费者反映的问题避重就轻,就是不负责任,是对损害消费者利益的一种放任。

  ——编者

  山东惠民县工商局

  依法清除垃圾短信

  山东省惠民县工商局近日依法整治垃圾短信市场,有效净化了短信市场经营秩序。

  该局以移动、网通、超市及手机专卖店等经营场所为重点区域,着重检查经营业户是否存在违法买卖短信群发器,是否买卖个人信息等内容。严厉打击利用手机短信发布虚假广告、虚假宣传、发布封建迷信短信息和淫秽短信及低级趣味短信等行为,避免垃圾短信成为用户手中的“垃圾桶”。自专项活动开展以来,检查手机经营门店376户,取缔违规短信息237条,责令纠正违规行为9件,立案查处6件。(李伟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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