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兑 票据承兑
承兑:1.口头地、书面地或以行为承担付款义务。如:承兑汇票。
2.承诺并按照…的规定兑换。如:承兑一张支票。
远期票据规定承兑的,在付款前,必须由持票人向付款人要求承兑,即付款人在票据前面批注承兑字样,后加签名、日期及一些注解等。
承兑是指汇票付款人在票据上承诺负担支付票面金额的义务,并将该种意思表示记载在票据上的一种票据行为。承兑是汇票所特有的一种制度。在票据法上,汇票付款人并不因为发票人的付款委托成为当然的汇票债务人,必须有承兑行为。付款人一经承兑,就叫做承兑人,是汇票的主债务人。承兑是一种附属的法律行为,目的在于使付款人到期负担票面金额的支付义务。因此,付款人在承兑后,必须依照票据上的记载内容,到期向持票人支付票据金额,即使发票人未向付款人供应资金,也不能成为向持票人抗辩的理由。如果承兑人在到期日不作付款,持票人虽然是原发票人,亦应就票据金额直接请求支付。承兑需作提示,由承兑人依法定的方式记载有关内容。大多数国家的票据法要求既要注明“承兑”字样,又要签署付款人的姓名。英国《1882年汇票本票法》第17条中规定:承兑“必须书写在汇票上,并经付款人签名。仅有付款人的签名而无其文句的,足以构成承兑”。《日内瓦统一汇票本票法》第25条第1款也规定:“承兑应在票据上作成。由付款人记载‘承兑’或同义的字样,并签名”。同时该款规定:“付款人仅在汇票正面签名者视为承兑”。美国票据法的规定有所不同,仅要求承兑用签名表示。《美国统一商法典-票据编》第3-410条第1款中规定:“承兑必须在汇票上书面作出,且需仅由付款人的签名构成”。如果付款人不按法定方式,而用口头表示承兑,或在票据以外的文件上作出承兑,都不发生承兑的效力。
承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里相关法律条文如下:
第三十八条 承兑是指汇票付款人承诺在汇票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的票据行为。
第三十九条 定日付款或者出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持票人应当在汇票到期日前向付款人提示承兑。提示承兑是指持票人向付款人出示汇票,并要求付款人承诺付款的行为。
第四十条 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一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承兑。
汇票未按照规定期限提示承兑的,持票人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见票即付的汇票无需提示承兑。
第四十一条 付款人对向其提示承兑的汇票,应当自收到提示承兑的汇票之日起三日内承兑或者拒绝承兑。付款人收到持票人提示承兑的汇票时,应当向持票人签发收到汇票的回单。回单上应当记明汇票提示承兑日期并签章。
第四十二条 付款人承兑汇票的,应当在汇票正面记载“承兑”字样和承兑日期并签章;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应当在承兑时记载付款日期。 汇票上未记载承兑日期的,以前条第一款规定期限的最后一日为承兑日期。
第四十三条 付款人承兑汇票,不得附有条件;承兑附有条件的,视为拒绝承兑。
第四十四条 付款人承兑汇票后,应当承担到期付款的责任。
票据承兑是指汇票的付款人承诺负担票据债务的行为。承兑为汇票所独有。汇票的发票人和付款人之间是一种委托关系,发票人签发汇票,并不等于付款人就一定付款,持票人为确定汇票到期时能得到付款,在汇票到期前向付款人进行票据承兑提示。如果付款人签字承兑,那么他就对汇票的到期付款承担责任,否则持票人有权对其提起诉讼。 票据承兑是商业汇票的承兑人在汇票上记载一定事项承诺到期支付票款的票据行为。商业汇票一经银行承兑,承兑银行必须承担到期无条件付款的责任。因此,票据承兑属于银行的一项授信业务 (1)票据承兑特点:客户在商品交易过程中因购货现款不足,需要取得银行信用支持,可向银行申请办理票据承兑。经银行承兑的商业汇票较之商业承兑汇票具有更为可靠的银行信用保证,流通范围广,变现能力强。既减少了企业的资金占用,又节省了资金使用的成本,是备受广大客户欢迎的一项银行业务。
(2)票据承兑种类:在我国,目前中国银行开办的银行承兑汇票业务仅限于人民币,期限最长不超过500万元,手续费按人民银行的规定计收。
(3)票据承兑申办:A、在银行开立存款帐户并有一定存款及结算往来、资信良好的企业可向银行信贷部门申请,并提交《商业汇票承兑申请书》。
B、存入一定比例的保证金或提供银行认可的保证人或财产担保。
C、提交承兑申请书及申请人与保证人双方的企业法人资格和法定代表人资格的证明文件及有关法律文件:如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董事会决议及公司章程(设立董事会的企业提供)。
D、与银行承兑汇票内容相符的购销合同。
F、承兑申请人及保证人的近期财务报表。
G、按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资料。
银行受理客户申请后,银企双方签订"商业票据承兑协议"。由保证人提供担保的,须由保证人出示保证函;需财产或权利质押的,财产或权利证明文件应交银行质押保管。
票据承兑的主要功能:
票据承兑之所以需要承兑是因为汇票是一种支付委托,即由发票人委托付款人于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与受款人或执票人。票面上虽有付款人的姓名或公司名称,但仅是发票单方面记载,不是付款的承诺。因此,在付款人没有正式承诺之前,存款人对于票据所载不负任何责任。发票人为票据主要债务人、票据受托人或执票人若要确定票据所载权利,查明付款委托是否真实,以到期取得票面的所载款项,就必须在票据到期以前得到付款人的正式承诺。付款人承诺付款以后,就成为票据主要债务人,从而确定了受款人或执票人的权利。
所以票据承兑有三个主要功能:
1.确认债权债务关系;
2.确定付款日期。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票据到期日应从票据承兑日算起,因此,为确定票据到期日就需要选行票据承兑。
3.减轻和明确发票人或背书人的权利。西方国家票据法一般作这样的规定:除见票即付的即期汇票外,发票人或背书人需在汇票上作请求承兑的记载,并确定请求承兑时间。执票人若在规定时间内提请求付款人承兑或超过规定时间才提请承兑,在遭到拒绝时,发票人或背书人往往要求执票人提请承兑。
|
深圳喜金投资有限公司----专业提供票据承兑服务。
深圳市喜金投资有限公司是以代理汇票承兑贴现为主要业务的大型短期融投资服务公司,为企业提供保证金、过桥贷款,“零风险,低利率,高效率”的优质服务,有效帮助企业降低成本,加快资金周转。
最低利率------喜金公司帮助企业提高经营技巧,降低财务成本。贴现利率随市场变化及时调整,一般低于市场平均利率。真正体现喜金与企业合作双赢的服务总之,是值得信赖的合作伙伴。
最高效率------喜金公司无论客户在省内还是省外都可以提供上门服务,而且“见票即贴”,无需提供其它资料。在票据查询完毕后30分钟内资金即可转到制定的公司帐户上,真正做到手续简便,快捷灵活。
最广网络------喜金公司在贴现市场起步早,起点高,发展快。业务已形成立足珠三角,辐射全国的客户网络。公司以中国票据网(www.zgpj.net)这一服务平台,使客户在全国的任何一个地方都能与喜金洽谈贴现业务。
最强品牌------喜金公司由一群具有金融机构从业经验人员组成。经过几年的成熟运作,喜金以其雄厚的实力,骄人的业绩以及在金融界及企业中享有的知名度,成为代理票据贴现最强品牌。
喜金公司愿与您长期合作,实现双赢!
| 联系我们 |
邮箱:xijincor@126.com
网址:www.zgpj.net
热线:0755-88858055
传真:0755-88858055
邮编:518000
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6019号金润大厦7D
电话:0755-88858055
传真:0755-88858055 |